2018.05.15版办事指南之二十七
缴存人遇到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有误,变更个人信息时,系统提示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在制卡过程中,需终止联名卡制卡流程的,可一并办理。
第一步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
第二步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提示:填写申请人信息栏,联名卡开户银行,在“□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流程中止”处勾选,“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
申请人携带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单位缴存的管理部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办理依据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管理部开通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流程终止权限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7]11号)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 现场核验 -> 现场办理。
申请条件
原则上终止联名卡制卡流程应由缴存人向制卡银行申请,特殊情况下缴存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时,联名卡制卡流程未完成的,可由管理部一并办理。
办理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表格下载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办事指南】页面查询。
办理时间、时限
柜台办理时间为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管理部现场作出准予办理或者不准予办理的决定。审核准予办理的,即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