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管理部、延庆管理部经所在区县精神文明办公室推荐,荣获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颁发的“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昌平管理部、延庆管理部在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首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紧紧围绕缴存人实际需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加“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深入贯彻“窗口创文明 诚信塑形象”精神文明活动创建方案、认真开展“遵德守礼、道德讲堂、读书学习”主题活动、全面落实“五个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新部署,形成了精神文明创建的良好风尚和浓厚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赢得了广大客户和缴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