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各所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推荐选送,近日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单位”。
近年来,海淀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在中心党委的正确指导下,认真总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按照首都文明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提高全员素质、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不断加强内部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在优质服务中展现了政府民生政策的优越性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魅力。
海淀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分别荣获“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6年01月15日
海淀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各所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推荐选送,近日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单位”。
近年来,海淀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在中心党委的正确指导下,认真总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按照首都文明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提高全员素质、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不断加强内部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在优质服务中展现了政府民生政策的优越性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