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存
单位房改房维修资金转存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依据名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
二、申请条件:
单位存储的房改房维修资金为活期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存手续:
三、办理材料:
1、单位维修资金转存申请表(加盖公章)
2、转存清册(加盖公章)
四、办理机构: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五、办理地址、电话:
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经办网点”中。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时限:
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