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网上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18个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各管理部的地址可从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gzslqm.com/)。如从网上办理,按下列步骤办理:
一、用户注册
1.登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网页右上角的【单位业务办理】,进入“28365356单位业务办理”页面;
2.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注册】开始用户注册;
3.填写用户代码(自行设置6-30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登录密码(自行设置6-15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单位办理开户工作人员的e-mail、输入验证码,注册成为普通用户。
提示:“普通用户”是指首次登录“28365356上业务系统”注册的单位;“认证用户”是指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的单位,办理认证用户需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18个管理部柜台关联认证。
二、录入单位信息
1.点击【普通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指用户代码)、登录密码、验证码,进入“28365356上业务系统”页面;
2.点击【单位未开户】,在【单位资金来源】下拉菜单选择“单位自筹”或“财政拨款”,点击“下一步”;
3.认真阅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告知》,勾选“已阅读”,点击“下一步”;
4.阅读《住房公积金业务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安排一名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录入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
5.进入“单位登记信息”页面,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性质”等信息(2017年12月28日之后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的企业只需录入“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自动返显工商登记信息);
6.准确录入单位和经办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单位开户信息”页面。
三、填写单位开户信息
1.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18个管理部办理开户,录入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发薪日、经办人联系电话;
2.点击“下一步”,进入“委托收款信息”页面。
四、确认住房公积金的缴款方式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收款方式、转账支票方式、主动汇款方式,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是最方便的,建议单位使用。
单位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勾选左侧委托收款,录入委托银行名称、单位银行账户名称、账号,选定每月的托收日(为每月10、15、20、25日),点击“确认”。
单位选择其他收款方式,无需勾选,直接点击“确认”;
提示: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每月银行可自动托收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五、打印开户申请表
点击【打印】,打印《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六、到选定的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审核
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选定的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审核: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已签字盖章的《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一式两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2017年12月28日之后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的企业不用提供);
管理部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为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并为缴存单位办理开户。
为方便单位日后缴存,建议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时,同时携带“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密钥在管理部办理公积金业务关联成为认证用户。单位成为认证用户后可通过“28365356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汇缴、按月汇缴、人员增减等业务,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提示:不具备上网办理条件的单位,可在管理部柜台领取《单位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或登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并填写该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携带两份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2017年12月28日之后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不用提供),到管理部柜台现场办理。
七、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
1.如单位在办理缴存登记审核及开户同时需为全体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汇缴的,应在到管理部之前登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一份,填写职工姓名、证件号、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因未办理托收,应使用转帐支票付款,因此请携带“转账支票”在管理部柜台现场办理单位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
提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入下一个年度后,按上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入下一个年度后,按上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
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至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确定,不用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性质单位缴存比例为12%。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职工月均工资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按月缴存基数上限乘以企业选择的比例计算缴存额。2018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
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降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直到扣除后的工资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月住房公积金不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可以降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直到扣除后的工资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月住房公积金不受基本生活费标准影响。2018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2000元,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1400元。
2. 如单位在办理缴存登记审核及开户同时不为全体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汇缴。
认证用户单位可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28365356上业务系统”,填写首次汇缴的职工姓名、证件号、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普通用户单位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或在管理部柜台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一份,填写首次汇缴的职工姓名、证件号、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加盖单位公章,到管理部由窗口工作人员办理。
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选定的托收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银行完成银行托收授权手续,授权之后银行可自动托收完成单位首次汇缴的住房公积金。未按时完成银行托收授权手续或选择其他收款方式的,可携带“转账支票”或采用主动汇款方式在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八、再次汇缴住房公积金
已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再次汇缴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当月无职工增减变更的,已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无需任何操作,银行在选定的托收日自动托收完成单位当月的汇缴;未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携带“转账支票”或采用主动汇款方式到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2.当月有职工增减变更的,认证用户单位,可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28365356上业务系统”点击汇缴管理,填写增减职工信息。已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应在选定的托收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完成上报,银行在选定的托收日自动托收完成单位当月的汇缴,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未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携带“转账支票”或采用主动汇款方式到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当月有职工增减变更的,普通用户单位,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或在管理部柜台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填写增减职工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汇缴清册到管理部,由窗口工作人员为缴存单位办理汇缴。已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应在选定的托收日前办理以上手续;未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还要携带“转账支票”或采用主动汇款方式到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单位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的,可通过管理中心网站完成登记基本信息的填报,也可在网站下载并填写纸质申请表到管理部柜台办理。通过网站填报具体步骤为:单位经办人登录网站首页,在“网上业务-单位业务办理”栏目中注册,按网页提示指引录入单位的基本信息,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录入付款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打印《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通过网站下载并填写纸质申请表具体步骤为:单位经办人登录网站首页,在“常用下载-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单位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上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到所选管理部柜台办理开户登记手续。柜台工作人员经初审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办理单位登记开户,并退一份加盖审核意见的申请表给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单位原因,指导经办人重新办理。
一、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3.《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4.《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7]58号)
二、申请条件: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或办公地原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登记开户手续。
三、办理材料:
业务办理 |
提交材料 |
规格 |
需填写材料 |
备注 |
网上注册单位登记开户 |
《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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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管理中心网站完成登记基础信息、委托收款银行、经办人填报后,自动生成。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
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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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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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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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办理单位登记开户 |
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 |
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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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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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类型 |
业务办理 |
提交材料 |
规格 |
需填写材料 |
备注 |
汇缴 |
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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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在管理部办理公积金业务关联的“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28365356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汇缴、按月汇缴、人员增减等业务,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
柜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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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
首次汇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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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
日常按月汇缴 |
补缴 |
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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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在管理部办理公积金业务关联的“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28365356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汇缴、按月汇缴、人员增减等业务,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
柜台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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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
办理补缴业务未突破月缴存额上限且缴存比例符合规定时,不再向管理部提供补缴说明。 |
缴款方式 |
委托银行收款 |
网上申请 |
《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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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管理中心网站完成登记基础信息、委托收款银行、经办人填报后,自动生成。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
柜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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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 |
只需填写委托收款的内容 |
转账支票 |
转账支票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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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现金送款簿》 |
客户联 |
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
四、办理机构:
到公积金账户所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办理。
五、办理地址、电话:
各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的地址和电话在“服务指南-经办网点”中。
六、办理时间: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办理时限:
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1、单位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如何办理?
单位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般分为七步:
(1)用户注册;(2)录入单位信息;(2017年12月28日之后(含)在市工商局新注册的企业只需录入“单位名称”系统自动显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信息。)(3)填写单位开户信息;(4)确认住房公积金缴款方式;(5)打印开户申请表;(6)到选定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审核;(7)汇缴住房公积金。
2、如何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首先确定您单位的工商注册时间,建议您先进行网上注册。
(1)2017年12月28日之后工商登记的单位
2017年12月28日之后(含)在市工商局新注册的企业已经同步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手续,第二个工作日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到单位登记号。登录28365356主页右侧“单位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输入单位名称后,系统自动显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信息,打印《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2)2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所选管理部办理开户登记手续(无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017年12月28日之前工商登记的单位通过网上登记办理单位开户
①登录28365356主页右侧“单位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按网页提示指引录入单位的基本信息。推荐单位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经办人在网上准确录入付款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生成申请编号和委托银行收款编号,打印《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2)2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②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打印的表格,到所选择的管理部柜台完成登记确认手续。
(3)通过管理部柜台办理登记开户
①单位经办人通过“28365356”首页“常用下载-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单位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2)2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②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填写的表格,到所选择的管理部柜台完成登记确认手续。
(4)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方式、主动汇款方式。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采用转帐支票方式。
3、单位注册页面上“普通用户”和“认证用户”有什么区别?
答:(1)“普通用户”指首次登陆“28365356上业务系统”的注册单位;(2)“认证用户”指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陆的单位。
4、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采用哪种方式?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采用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主动汇款等支付方式。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采用转帐支票方式。
(1)单位登记、开户同时办理首次汇缴的,在到管理部登记确认前登陆中心网站首页“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一份,根据表格内容填写相关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持“转账支票”在管理部柜台现场办理单位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
(2)单位登记、开户同时不办理首次汇缴的,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28365356上业务系统”按网页指引进行汇缴人员信息填写。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选定托收日3个工作日前完成银行托收授权手续,银行自动托收完成单位首次汇缴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携带“转账支票”或主动汇款方式在柜台现场办理。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企业自由选择);其它性质单位缴存比例为12%。
(1)新建住房公积金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中自由选择(无需提交说明);
(2)已建住房公积金企业如需调整缴存比例,可在每年6月跨年清册申报时调整,无需提交说明(与企业是否亏损无关)。
6、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是否可以降低缴存比例?
答:企业可在5-12%中选择缴存比例。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进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交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交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有:(1)《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及文件,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证明文件原件;(3)企业上年度(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4)上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5)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复印件);(6)《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清册》(原件);(7)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计划(原件)。
7、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两部分组成:
①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②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一般四舍五入至元)
(2)职工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以《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第1号)规定为准。
(3)扣除项: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中可扣除以下项目:
①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②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③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④过节费;
⑤伙食补助。
企业单位工资总额中可扣除以下项目:
①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②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③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4)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员工以第二个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计算缴存额;新调入员工以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计算缴存额。
(5)原则上不得高于或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或下限。
8、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历年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年度 |
缴存比例 |
月缴额上限 |
1999至2001 |
8% |
无 |
2002 |
8% |
744元 |
2003 |
8% |
880元 |
2004 |
8%,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10% |
1202元 |
2005 |
8%,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10% |
1417元 |
2006 |
8%,有条件的单位(北京市仅限“有条件的企业”)缴存比例可为10% |
1640元 |
2007 |
8%,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12%。 |
2166元 |
2008 |
12% |
2392元 |
2009 |
12% |
2682元 |
2010 |
12% |
2906元 |
2011 |
12% |
3206元 |
2012 |
12% |
3364元 |
2013 |
12% |
3760元 |
2014 |
12% |
4170元 |
2015 |
12% |
4654元 |
2016 |
5-12% |
5102元 |
2017 |
5-12% |
5548元 |
9、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多少?如果职工工资是2010元,单位和个人应缴存多少?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当年发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2000元。
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低于、等于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的,职工缴存基数为2000元,单位缴纳100元(2000×5%缴存比例),个人缴存0元。
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2010元,职工缴存基数为2010元,个人缴存10元(2010-2000),单位缴存101元(2010×5%缴存比例)。
10、私营企业是否可以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所以单位应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1、个人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吗?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直接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个人需通过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委托的人才代办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12、单位有外籍员工,能否缴存住房公积金?
可以。参照国家对本国公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通过外籍员工的护照办理开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13、为什么新入职职工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每名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入职职工可能在原单位没有办理减员封存手续,因此在新单位不能办理开户手续。待原单位办理完减员封存手续后再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并补缴相应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14、单位没有办理基数调整,现在是否还可以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每年7月调整一次,行政事业单位每年1月调整一次。单位未及时办理基数调整的,需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
15、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1)新旧账户均为市管公积金系统,职工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进行自动合并。
(2)因职工信息错误未能自动合并需查明原因:因现单位职工信息错误,需现单位进行修改;因原单位职工信息错误,需原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原单位或现单位均可到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
16、为职工多缴了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退回手续?
缴存单位为职工多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通过主动付款方式将多缴款项退回单位账户。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多缴存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主动付款申请表》、《提取申请书》,到所属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主动付款提取业务。
17、本人在东城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到其他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打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
若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需本人持身份证明到单位缴存公积金所在管理部办理。
18、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能否委托代办?
可以代办。
(1)委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到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打印个人缴存证明。
(2)若委托人不是单位经办人,则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字),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19、如何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明原件、书面申请书到所属管理部办理。
书面申请书中,申请单位应写明需要证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申请开具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的用途。申请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0、单位没有给我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维权投诉?
答:单位应该为城镇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没有给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您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收入证明(如工资条或银行流水)原件及复印件1份、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所在区管理部进行维权投诉。如果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您到单位开户的管理部进行维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