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3.《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4.《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7]58号)
二、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用于自住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三、办理机构:
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四、办理地址、电话:
各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的地址和电话在“服务指南-经办网点”中。
五、办理时间: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办理时限:
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职工账户已转入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的,可由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材料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本人长期不在北京地区、患病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文书,及相关提取材料到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提取金额应打入委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需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管理部柜台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1)。表内填写的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2009年以后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无法提供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配偶方提取:夫妻双方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房人未提取,配偶方先提取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需通过信息核查的,申请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还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购房人已提取,配偶方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8)。
2、同一套住房已办理过购房提取的,如何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同一套住房已办理过购房提取,未到提取限额的,单位经办人(需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管理部柜台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2)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8)。
3、共有产权或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无先后顺序,提取份额如何确定?
共有产权或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分先后顺序,按照所购房屋情况提交材料,需到所属管理部柜台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夫妻关系的提取限额自行确定(不区分产权份额);非夫妻关系的提取限额根据产权份额确定,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按等分原则确定。
4、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房屋已完成网签后退房的,如何处理?
提取人自退房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属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办理终止该套房屋的提取手续,并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拒不办理退回的,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及征信系统。
5、第一套房的提取额度用完了,如何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
您可以用新购买的房屋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6、已办理了租房提取,又购买了住房应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需按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原有租房提取将终止。
7、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购房材料存疑的如何处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管理中心发现购房材料存疑的,填写《留滞材料证明》,管理部审核材料原件,留滞材料复印件进一步核实,核实期间暂停办理个人公积金业务。
8、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必须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申请人长期不在中国境内、患病行动不便未办理联名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退休销户提取没有联名卡的,经管理部批准可将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在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户中。
9、如何办理约定提取?约定提取周期有哪些?
(1)符合提取条件且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可同时申请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2)约定提取周期有月、季、半年、年度;
(3)购房提取可任意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租房提取须按季提取;
(4)公租房提取不能办理约定提取,一年办理一次提取。
10、住房公积金提取多长时间可以到账?
提取当日到账。
11、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到帐是什么原因?
约定提取日未收到住房公积金的有四种情况:
(1)单位变动,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导致职工个人账户未能自动转移合并;
(2)提取额已到提取上限的;
(3)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本月住房公积金将在下月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4)约定提取失败三次以上的,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2、个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吗?
(1)单位正常缴存的,单位经办人应该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单位拒绝办理的,本人可通过缴存管理部督促单位办理。经管理部督促后依然不予办理的,经管理部审批后个人可以自行办理。
(2)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在管理部集中封存库或封存在原单位但单位已注销的可以自行办理。
(3)如本人长期不在北京地区、患病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持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办理。
13、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在哪下载或领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登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zslqm.com)使用A4纸双面下载打印,也可到管理部柜台或受托银行网点领取。